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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编写说明
2020-07-10 09:30  点击:911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7-10
生效日期:2020-07-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是重要的物流传递者,也是流动性大,接触人员多,具有较高健康风险的重点人群。为此,从保护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健康的角度,我委在征求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

本指南共分四个部分,从“岗前防护-个人防护-生活防护-应急防护”入手,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及技术要求,科学规范指导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防护,达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岗前防护准备,业务配送、分发环节的个人防护,生活环境的卫生防护和应急应对措施4个方面。

一是加强岗前防护准备。通过保障员工每日防护用品,加强防护用品和防疫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要了解外卖配送或所负责收发快递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加强相应防护措施。

二是强化业务配送、分发环节的个人防护。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应强化戴口罩和手套、手卫生和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做好配送工具的清洁消毒,分区放置快递,尽量选择非直接接触方式配送外卖和快递,最大限度地降低健康风险。

三是加强生活环境的卫生防护。重点强调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空调,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做好清洁消毒、病媒生物防制,完善洗手设施等。

四是做好应急应对措施。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上岗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当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后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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