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1-06-21 16:01 点击:1115
2021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市农业农村委起草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升行动提出,到2025年,育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作物新品种。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企业品牌50个、农产品品牌1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220个以上。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出证覆盖率达到100%。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和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加快推进品质提升、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对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通知》在我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