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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农委〔2021〕15号)
2021-06-21 16:00  点击:1348
发布单位: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津农委〔2021〕15号
发布日期:2021-06-16
生效日期:2021-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委系统各有关单位、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将《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细化方案抓落实,根据本区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引导资源要素向实施区域集聚,有序推进。聚焦重点抓落实,在项目区和品牌基地率先实施,以点带面,加力推进。聚合力量抓落实,协调区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卫斌;联系电话:8381229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强化标准引领,推进科技创新,突出品牌打造,加大突破性农作物品种和畜禽水产良种选育力度,加快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强化对带动性强的农业企业(集团)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业知名品牌,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落实“产出来”与“管出来”要求,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效益。

2.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投入品减量增效,净化农业产地环境,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

3.坚持创新驱动。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推进育种创新,加强投入品使用、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等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标准制修订。

4.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引导资源要素向品种选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集聚。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育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作物新品种。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企业品牌50个、农产品品牌1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220个以上。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出证覆盖率达到100%。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和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加快新品种培育,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接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行动,开展精准鉴定,创制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和育种材料。建设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推动天津市换新水产良种场开展“鲤鲫鱼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加快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采取品种选择、比较试验、原种繁殖等技术措施,提纯复壮春小麦、生猪等农作物与畜禽良种,筛选保优地方特色的畜禽新品种2个,推广应用“津原系列”水稻良种“三圃”制良种繁育技术。加大新品种选育力度,聚焦水稻、黄瓜、花椰菜、肉羊等优势特色物种,围绕材料创制、品系改良和新品种培育等创新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支持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作物新品种。加强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推广优良品种,依托市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开展优质粳稻品种示范,在京津冀地区示范推广“津原系列”水稻良种145万亩,其中,“津原89”130万亩、“津原U99”12万亩、特种稻品种3万亩。依托市蔬菜、海水养殖、淡水养殖、生猪、奶牛(肉羊)产业技术体系开展优质蔬菜品种和畜禽水产良种引进、示范。针对澳洲白、杜泊等肉羊品种,重点围绕“分阶段饲养技术、TMR饲喂技术、人工授精技术”等技术开展示范及应用。集成推广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推广农机与农艺、农机与信息化融合模式,提高智能农机应用水平。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补贴。集成创新一批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用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支持天津农科院开展北方果蔬保鲜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制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动2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地力。推广绿色投入品,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高效叶面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推广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产品。加大安全使用兽药宣传力度,推广使用中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执行农产品品质评价方法标准,开展农产品品质评价方法创新研究,推广绿色食品使用包装标识。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每年不少于20项,探索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应用示范基地2-5个。围绕全产业链建设,推动奶业、生猪、小站稻、蔬菜、水产、林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年均完成托管任务30万亩以上,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拉动,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减少产后损失,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发展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形成聚集效应,推动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区域先行示范促动,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

(四)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认定“津农精品”农业品牌,根据品牌认定标准,依托各区农业资源优势,打造小站稻、沙窝萝卜、蓟州农品等地域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依托我市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做优“新字号”、塑强“老字号”农业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加强品牌管理,建立“津农精品”农业品牌目录,将“津农精品”纳入天津品牌指数,发布品牌目录与消费索引。将“津农精品”品牌企业纳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强化农业品牌监管,实行农业品牌动态管理,加大对冒牌、套牌和滥用品牌的惩处力度。促进品牌营销,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与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合作,组织品牌农业企业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品牌传播效率。引导优秀农业品牌参加国际知名展会。积极探索建立境外展示展销中心。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建立农药、兽用处方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年度风险监测计划,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市涉农区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全面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建立网格化智慧监管体系,提升智慧监管能力,规范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增强社会消费信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使用及超标问题。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和动态管理,实现日常巡查检查全覆盖,增加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抽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飞行检查。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积极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强化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标准实施应用,获证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全覆盖。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增加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强化证后监管,严格落实技术规范,规范标志使用,加强相关认证产品监测,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培育一批优质安全放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核心生产基地,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从“巩固、达标、提升”三个方面发力,实现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带证上市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将合格证制度与追溯管理制度相结合,在规模化生产主体推广使用二维码追溯合格证。将合格证制度与企业自检制度相结合,督促规模化生产主体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证前质量安全检测。培树一批标杆企业,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提高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监管”应用试点,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市农业农村委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统筹项目资金,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推进工作。重点区域先行示范的所在区应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二)创新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任务清单,按照“三品一标”的要求和重点任务,细化到相关科(部)室,落实到重点区域,逐项逐区落实。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完善考核制度,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重点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三)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支农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三品一标”实施区域倾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资金保障,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保护中央资金申报工作。强化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关于引流新金融资源入乡村工作方案》,研究设施农业建设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扩大信贷规模。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功能。

(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科研单位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一批突破性品种,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进入商业化育种体系。推动各涉农区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专家顾问团,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

(五)强化法治保障。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使用禁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和“两微一端”,宣传报道推动落实“三品一标”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果亮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利用“津洽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京津冀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境内外展会平台展示机会,提升天津农产品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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