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执〔2021〕8号
发布日期:2021-05-14
生效日期:2021-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和天津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执法稽查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执法稽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执法稽查工作要点
2021年,天津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委党组部署,围绕总局执法稽查工作要点,坚持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
(一)严查民生领域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食品安全关。践行“四个最严”,着重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类案件进行重点查处。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肉制品、食品辐照加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单位食堂等专项检查,加强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整治,坚决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二是严把质量安全关。深入摸排建材领域违法线索,重点开展假劣钢筋、电线电缆执法检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重点查处违法翻新、充装报废气瓶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取得3C认证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产品、虚假认证、擅自减少、遗漏认证规程等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价格秩序。加强校外培训、医药医疗服务等民生领域收费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媒体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厉打击民生领域不正当价格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四是大力整治消费市场。加大对保健品、保健食品的直销、传销市场的清理整顿;加大消保维权力度,对经营者未经同意非法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牟利行为加强检查。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围绕两节、国庆、“3·15”、“4·26”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侵权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结合天津特色,继续加大对老字号名优企业保护力度,在与老字号企业建立联络台账制度的基础上畅通企业举报投诉渠道。
二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打经营者采取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等方式,贿赂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严打电商平台及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虚假刷单行为;加大对商务楼宇产权方、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接入为用户提供服务行为的排查。
三是强化涉企收费治理,集中整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收费项目、高于政府定价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拓宽违法惩治范围,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措施。持续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排查清理处置相关工作、加强商事登记管理、严把企业准入关、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监测与依法查处工作。
三、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完成《关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课题,通过各种会议收集相关情况、到本市有关单位调研相关情况,推进对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两级执法联动”逐步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协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
(二)推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
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发布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稽查大讲堂”、直播庭审收看、案卷评查等方式,鼓励各级执法部门多角度、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充分发挥双打办组织协调作用
(一)强化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目标
按照全国双打办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电视电话(天津分会场)会议、我市年度双打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天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和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结合2020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制定整改计划、狠抓监督落实,确保整改目标落实到位。同时,科学开展2021年度我市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二)加强重点治理,宣传治理成效
聚焦我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不断扩大“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等专项行动影响力,持续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天津市“4·26”期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活动,推动形成全链条打击侵权假冒态势。
通过构建我市双打工作“大宣传”理念,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司法保护、政策法规解读阐释、社会共治构建、涉外交流合作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展现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打造形成社会舆论强势,全面展现我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良好形象。
(三)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履职能力
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交流,及时掌握全国双打工作的最新政策,学习各地区优秀经验和先进做法,从而提升全市双打队伍的履职能力,助力我市双打工作高效开展。同时,开展“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专项培训,使“两法”衔接平台成为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有效助力,充分发挥其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良好作用,推动我市双打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