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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7 15:33  点击:1295
发布单位: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5-17
生效日期:2021-05-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展统计表
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制定了《湖南省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14日
 
  湖南省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
 
  围绕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锚定“三坚决两确保”目标,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十四五”开局,“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营造安全氛围,向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安全责任再落实”。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企业员工个体责任、社会公众参与责任进一步落实。具体组织好“三个一”活动:一是赠送一本安全责任手册。省安委办牵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汇编成册,由各级安委办负责印制赠送给辖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二是开展一次履行安全责任承诺。以县市区为单位,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企业员工个体责任、社会公众参与责任,开展履行安全责任大承诺,推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三是建立一份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围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各级安委会负责,对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分别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员,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落实到行业、企业,完善隐患整改责任机制。
 
  (二)开展“我为群众讲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推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伤害自救互救知识进一步普及。具体落实“六个一”要求:一是开设一个专栏。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协调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三是组织一场宣贯。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四是观看一部电视专题片。按要求及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五是撰写一篇文章。邀请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统筹发展与安全”为题材,撰写署名文章。六是组织一次讲座。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依托“村村响”等平台载体,深入宣讲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伤害自救互救知识。
 
  (三)宣传“专项整治攻坚战”。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要紧紧围绕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通过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推动形成宣传高潮。具体落实“三个重点”要求:一是重点报道我省各地各单位任务进展、工作成效情况,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二是重点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行刑衔接等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双随机执法、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督查暗访等工作。三是重点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省级层面,各行业领域要带头组织、参与、落实“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
 
  (四)深化“安全生产三湘行”。“安全生产三湘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三湘行”。具体开展好“三个专题行”:一是隐患曝光专题行。结合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等专项行动,曝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一个曝光台,定期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曝光情况。二是举报奖励专题行。在各类企业设置1至2块“打非治违”固定宣传标牌,鼓励企业员工充当“吹哨人”举报身边隐患,提高企业员工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警示教育专题行。通过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印事故案例、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按照企业员工、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市州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监管职责干部“四个全覆盖”要求,组织观看省安委办制作的《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鼓励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记者、志愿者,深入企业暗访发现隐患,制作成警示片,进行警示曝光。
 
  (五)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具体要组织好“四个层面活动”:一是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走进企业,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三是深入学校、企业、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面对面安全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讲解安全知识、开展安全体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知识、救灾避险方法等。四是积极参与应急部“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积极组织开展参与“做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引导公众关注安全生产,关心应急管理。
 
  (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入驻“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一是进企业,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二是进农村,依托“村村响”等平台,对农村群众开展防溺水、防家庭火灾、防森林火灾、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三是进社区,积极与湖南公共频道等媒体合作,以“快乐社区365”等活动平台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推进应急知识在社区普及。四是进学校,联合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组织学校开展安全体验教育。五是进家庭,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以及发布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等,推动安全宣传进家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活动要求落实和工作开展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省安委办成立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任主任,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委员。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应急管理厅分管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邀请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实现“三坚决两确保”总目标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结合起来,面向公众,深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以活动实效确保安全生产成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5月2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刘烨19973180096;电子邮箱:xjzx89751256@163.com;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80号,邮编:410000。
 
  附件:   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展统计表
 
     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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