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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澳大利亚食品原产地标示用词的区别及用法
2021-04-20 11:32  点击:3022
   2016年澳大利亚发布《原产国食品标签信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期间有两年过渡期,自2018年7月1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亚出售的供人类食用的食品应标示原产国标签信息。伙伴网此前对该标签进行了解读。《标准》中原产地声明的标示方式根据食品在何处种植、生产、制造或包装而不同,其描述用语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
 
  · grown, produced or made in Australia
 
  · packaged in Australia
 
  · grown, produced or made in another country
 
  · packaged in another country
 
  对于grown in、produce in、made in、packed in等用语很多企业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困惑,只有真正了解这些术语的实际含义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如何使用,才能够正确的作出原产地声明。
 
  今天伙伴网带您来了解下grown、produce、made、pack四个词语的区别及用法:
 
  (1)grown
 
  食品或配料在该国或地区种植、生长的前提是:
 
  在该国或地区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比如果蔬、鱼;
 
  在该国或地区发芽或以其他方式萌生,比如小麦、坚果;
 
  从该国或地区的生物体中收获、提取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发生实质性改变的物质,比如鸡蛋、奶、果汁、糖;
 
  如果该食品的多种重要原料都在该国或地区种植/生长,并且其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加工过程都在该国或地区进行,也可以用grown。
 
  另外,只有当食品中的成分全部来自澳大利亚时可用Grown in Australia;
 
  (2)produce
 
  如果该食品的每一种重要配料都产自该国或在该国获得,并且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加工都在该国进行,则可用produce,比如,澳大利亚的水、或来自澳大利亚水和杏仁生产的杏仁奶。
 
  如果食品中仅含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成分,用Produced in Australia标示。
 
  grown in和produced in在原产地声明上很大程度可以互换,即,Grown in Australia和Produced in Australia可以互换。
 
  如何确定重要配料?
 
  企业应考虑该配料对食品的性质或功能的重要性,重要性不一定与其在食品中所占比例有关。例如,产自A国的橙汁(Product of A),需要证明橙汁来自A国,无需考虑橙汁占比。
 
  (3)made
 
  如果一种食品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进行最后一次的实质性的转变,则可以使用made in。
 
  发生实质性的改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该国生长或生产;
 
  · 在该国的一个或多个加工过程使得最终产品与进口时的所有配料或成分的规格、特性或本质特征完全不同。
 
  如果该食品可声称在某个国家“grown in”或“produced in”,也可以声称“made in”。
 
  判断使用进口配料的产品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
 
  生产企业需要对加工过程以及对终产品的影响进行更详细的评估。如果含有进口配料的产品在该国发生改变,以致其固有特征与每种进口的投入物料不同,则认为产品在该国发生了最后一次实质性改变。
 
  如果仅产品的配料略有不同或者仅改变产品的形式或外观是不足以导致终产品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比如,混合进口干草药制成凉茶。
 
  (4)pack
 
  pack的过程未发生实质性改变,根据《标准》的规定,对于不能标示“grown in”或“produced in”或“made in”的产品,只能标示“packed in”。例如,该食品在澳大利亚包装,但其中的成分来自澳大利亚以外的地区且不含有来自澳大利亚的成分,或该食品的成分不是来自于单个国家,含有或不含有澳大利亚成分(比如,在澳大利亚将产自中国的荔枝进行分级包装;或澳大利亚生产商将产自澳大利亚的萝卜和产自新西兰的土豆切成薄片、冷冻、包装,并作为混合蔬菜销售)。
 
  以上是澳新食品标签系列文章关于澳大利亚食品原产地用语的解读,相关文章会持续发布,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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