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政办函〔2021〕48号
发布日期:2021-04-09
生效日期:2021-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药食同源”试点管理的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推动落实等进行全方位调研指导和精准研判,加大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推动产业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伟 副省长
副组长:薛 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武 晋 省卫健委主任
张九萍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牛青山 省科技厅副厅长
段 萃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进仁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阴彦祥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何建中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
公室主任:阴彦祥(兼)。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