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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国粮通〔2007〕4号)
2008-04-08 16:38 点击:425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通〔2007〕4号
发布日期:
2007-10-26
生效日期:
2007-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1-28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修订、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告(2022年第1号)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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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质量档案样本(试行)》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7〕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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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粮办人〔2007〕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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