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06〕119号 |
转发《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2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07〕68号 |
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立卷管理办法》的通知 |
3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07〕95号 |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4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07〕123号 |
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
5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09〕5号 |
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的通知 |
6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10〕36号 |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7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登〔2010〕153号 |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华润”字号和商标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8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法〔2015〕57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
9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监〔2015〕9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 |
10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监〔2015〕9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 |
11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监〔2015〕9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规则》 |
12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企监〔2015〕9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 |
13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消〔2016〕97号 |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 |
14 |
原自治区工商局 |
新工商信监〔2018〕73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未年报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
15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技监标 [2003]15 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采用国际标准管理细则》的通知 |
16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技监法函〔2011〕48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棉花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
17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技监量〔2002〕63号 |
关于加强电能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
18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技办许〔2018〕1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行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19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监许函[2018]2号 |
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通知 |
20 |
原自治区质监局 |
新质监许函[2018]4号 |
自治区质监局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试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 |
21 |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新食药监食〔2015〕26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2 |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新食药监食〔2017〕110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
23 |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新食药监食〔2018〕121号 |
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
24 |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新食药监办〔2016〕101号 |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5 |
原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新知法字[2013]50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流通领域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的监督管理办法》 |
26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19〕1号 |
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27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19〕2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28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0〕1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企业“一照多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29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0〕2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30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0〕3号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
31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0〕4号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32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0〕5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的通知 |
33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市监规〔2021〕1号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的通告
2021-03-04 10:06 点击:1817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3-03
生效日期:2021-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截至2021年3月3日,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现将目录及文本内容予以公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