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动植函〔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01-22
生效日期:2021-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2021年1月19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公布斯里兰卡贾夫纳县(Jaffna)、马纳尔县(Mannar)和瓦武尼亚县(Vavuniya)6家农场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涉及的易感动物有543头牛,其中83头发病,这是斯里兰卡首次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关于防止斯里兰卡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的警示通报: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斯里兰卡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牛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斯里兰卡的牛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斯里兰卡的牛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运输工具上如发现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严格依法对污染或可能污染区域监督实施防疫消毒处理。
四、对来自斯里兰卡的运输工具发现有媒介昆虫的,应要求进行消杀处理。
五、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斯里兰卡的牛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检疫工作。
八、本警示通报在作出调整前一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