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1-13
生效日期:2021-01-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证照分离”涉及“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级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