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陕安委办明电〔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12-25
生效日期:2020-1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市(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把握好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雨雪冰冻雾霾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受疫情影响企业赶工期和停工复产等规律,紧密结合地域特点、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于12月31日前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全面核查掌握辖区节日期间企业关停情况,滚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方案,落细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以上率下,亲自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各类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意识,确保责任到岗、工作到人。
二、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突出对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监管,紧扣规章制度落实、危险源辨识及管控、预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作业现场及重点部位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曝光,坚决整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及时消除盲区、堵塞漏洞。
(一)矿山领域。要深刻吸取一些地方连续多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紧盯单班下井数百人和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严格实施“一矿一策”治理整顿。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和灾害风险普查核查,按照“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原则,分类落实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夯实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责任,加强对关闭退出、长期停工停产以及技改等矿井管控,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加强地下矿山风险监测预警和尾矿库在线监测,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检查。
(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方式的接续接驳和安全监管,严格车站、机场等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农用车非法载人,严抓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以及托运、装载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落实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完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街集市、马路市场、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做好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专项检查及国务院安委办第二检查组明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园区整治提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紧盯冬季检维修作业、开停车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油气储罐、长输管线安全监管力度,严防极端天气造成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扎实开展旺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盲目生产、非法运输、违规储存、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四)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未停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事故,严格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违法转包和未经科学评估论证压缩工期行为,做好民工住宿区取暖工作,杜绝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五)消防领域。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冬季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及时挂牌督办并明确整改要求。严防高层建筑、宾馆饭店、文博校园、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民宿、歌舞娱乐和老幼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区位失控漏管。
(六)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索道、缆车、锅炉、电梯、游乐设施检查力度,指导排查隐患、规范运维管理。
(七)公共安全领域。各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严格审批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加强大型文娱、游园庙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督促涉疫生产企业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和违规储存引发事故。加强生活基础保障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重要时段供电、供水、供暖、供气、通信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八)其他行业领域。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民爆、旅游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
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强化重点区域灾害风险防控,节前组织力量对灾害隐患点集中开展排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针对冬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情况,严格返乡人员进山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强化火患治理责任,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做好灾害救助、临时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利用报纸期刊、电台广播、微博微信等传媒全面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报道工作,强化社会导向作用。及时做好强降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人流、车流的预警信息通报工作,提前预防疏导。开展恶劣天气道路通行、用火用电用气、灭火器使用、消防和疏散通道保畅、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应急疏散等常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网络舆情监测,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
元旦春节期间,各市(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针对低温、夜间救援等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科学部署力量,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六、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高危行业的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和复产安全保障措施。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在元旦至春节期间要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通报交办,及时整改清零。省安委办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组织6个工作组(原则每半月一次,每次不少于3天)对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并采取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打赢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这场硬仗。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于2021年1月5日前将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省安委办,本级暗查暗访情况及省安委办检查反馈整改情况纳入省安全生产月度会材料一并报送。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