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电子证书的公告 (2020年第76号)
2020-12-28 11:37  点击:2528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发布文号:2020年第76号
发布日期:2020-12-25
生效日期:2020-1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部门、各食品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方便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启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月1日起所有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含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包括正本、副本。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全程网上办理。成都市范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成都分站点天府蓉易办(www.tfryb.com)办理。
 
    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信息可在四川省政务网“食品许可信息公示”栏,通过许可证编号、经营者名称、证书类型进行查询,同时该信息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四川)进行公示。
 
    三、申请人可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进入法人空间,可查询、展示和下载电子证书(苹果ios系统暂无法使用下载功能)。
 
    四、允许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打印件。允许食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直接展示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许可、备案时提出打印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的需求,由负责许可、备案的工作人员协助打印。
 
    五、公众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天府通办扫码功能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及散货开展线上委托消杀的通知
上一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