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2-27
生效日期:2020-12-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鉴于当前国际疫情风险持续和国内本土疫情多点零星散发、疫情传播风险增大的实际,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总体防控策略,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防松劲、补漏洞、强管理,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死守,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二、要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防疫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强化“两节”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本地过节,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尽量在本地过节,鼓励引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尽量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行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到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境。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工作人员外出,最大限度减少进出市往来。“两节”期间,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四、教育部门要持续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序组织大中专院校师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五、对所有境外入境人员继续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凡持有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立即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六、凡目前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巴彦淖尔籍人员,要尽量减少旅途风险,留在当地过节,有效避免疫情传播扩散。
七、加强社会面防控,从严审批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减少人员流动,防止扎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各类商业机构不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坚持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放松,确保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八、当前正值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要严格文化娱乐场所人流量管控,限流开放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防止造成人群聚集;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加强对冷链食品、进口货物仓储运输经营等场所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和防疫措施;从事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九、交通运输部门要抓紧抓细抓实“两节”期间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十、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制、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式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十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遇有紧急事件及时报告,举报电话:0478—8234287。
十二、此通告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