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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0-12-24 11:39  点击:1276
发布单位: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2-22
生效日期:2020-1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等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2020年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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