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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0〕14号)
2020-12-07 11:22  点击:1548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规范〔2020〕14号
发布日期:2020-12-01
生效日期:2020-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3-02-01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废止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20026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业务受理中心: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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