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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11号建议的回复|关于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20〕228号)
2020-09-18 10:53  点击:2265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办议〔2020〕228号
发布日期:2020-09-18
生效日期:2020-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郭成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
 
    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引导,加大投入,推动杂粮、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夯实特殊食品产业发展基础。一是划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杂粮、特色浆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营养丰富,品质优良,既是发展特殊食品产业的重要原料,也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替代作物。2017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聚焦发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类29个品种。目前,已认定3批共231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包括黑龙江省伊春黑木耳、东宁黑木耳、海伦大豆、讷河马铃薯等6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380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等项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包括杂粮等特色农产品在内的种植基地水平,实施产品可追溯管理。截至2020年6月,全国共有8万家生产经营主体、3836家监管机构等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推动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居民消费安全。三是强化特色农产品保险信贷扶持。2020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的通知》,试点省份扩大到含黑龙江在内的20个省份,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贴65%。中国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3月,涉农贷款余额达36.7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91%。四是培育农民合作社主体。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提出,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试点范围覆盖158个县(市、区)。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标准化生产能力。2020年,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二、关于支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根据消费结构升级新变化,开发特殊地域、特殊品种等专属性特色产品。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做强产品加工。2018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统筹推动精深加工与专用原料生产、仓储物流等上下游相关产业有机衔接,与营养健康、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过剩产能化解转移,优化产业链布局。二是强化财税政策扶持。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30多亿元,支持各地建设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11个农业产业强镇和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建设加工生产基地,扶持发展精深加工。其中,黑龙江省及黑龙江农垦共建设8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2个农业产业强镇、食用菌和雪花肉牛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豆类杂粮、蔓越莓等特色浆果、食用菌、肉牛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随着增值税转型改革和营改增试点逐步推开,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税率由17%下调至13%,降幅达23.5%,特殊食品加工企业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大幅增加。三是完善金融保险政策。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督促银行、保险等机构深化金融服务,切实加大信贷资源倾斜,积极开展贴近特殊食品产业金融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截至2020年6月,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国有大型银行特殊食品类贷款余额达264.8亿元。四是强化精深加工用地保障。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产业项目用地,包括特殊食品加工产业项目用地,可按规定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同时,自然资源部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指导,要求各地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压缩用地办理时间,推进特殊食品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及时落地。
 
    三、关于支持特殊食品研发
 
    我部高度重视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特殊食品研发。一是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特色农产品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谷子高粱、燕麦荞麦、食用菌等多个特色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建设,设立农产品加工学科群,下设多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开展粮油、果蔬、畜产品等农产品加工研究,为特殊食品开发提供支撑。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0亿元,支持“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研发专项,其中“特殊保障食品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创制”“基于我国母乳组分的特需乳制品创制及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食用菌资源开发和高效加工关键技术研究”等多个重点项目都涉及特殊食品产品研发。三是推进产学研推用协同创新。我部支持建设37个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设立杂粮、浆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超过60个。通过加工科研基地、研发专业中心运行,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建立“产学研推用”合作机制,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展研究,研发特殊食品系列产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创新引领,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开发特色食品,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62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农办议〔20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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