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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2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政策扶持推进蔬菜产业链延伸的建议 (农办议〔2020〕209号)
2020-09-30 16:55  点击:2353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办议〔2020〕209号
发布日期:2020-09-30
生效日期:2020-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高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扶持推进蔬菜产业链延伸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激励政策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蔬菜规模化种植扶持力度,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一是开展设施蔬菜开发试点。2013—2016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7亿多元,支持东北四省(区)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新建高标准蔬菜温室大棚1.6万多亩、改造老旧蔬菜温室大棚2.5万多亩,示范带动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二是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2017—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6亿元,集成推广蔬菜等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2019-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8亿元,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集成“全环节”技术模式,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发展模式,实现“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

    二、关于支持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发展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蔬菜产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一是明确支持重点。201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优势区域纳入全国蔬菜优势区域,明确了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等方面发展的重点任务,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东北地区集中。2015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东北温带区设施蔬菜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二是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0亿元,在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选择鲜活农产品重点县(市),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贮藏库、冷库、气调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三是推进全产业链建设。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4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建设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2个农业产业强镇,推进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销售有机衔接,实现“产+加+销+储”全产业链发展。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黑龙江省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1亿元用于支持宁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蔬菜)建设,8000万元用于支持黑龙江省林甸县四季青镇等8个镇(乡)以蔬菜为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

    三、关于推介黑龙江绿色无公害蔬菜农副产品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集聚发展,创响知名品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一是建立品牌目录制度。2019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等文件,构建现代农业品牌管理体系,引导规范包括黑龙江蔬菜品牌在内的农业品牌建设。二是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2019年,指导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工作,黑龙江省梅里斯大八旗洋葱、海伦大豆、东宁黑木耳等13个品牌入围。组织农民日报、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等媒体单位,对黑龙江省农业品牌进行宣传,讲好品牌故事,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三是促进产销衔接。利用农产品交易会等产销对接等平台,支持黑龙江省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推介了海伦大豆、东宁黑木耳、绥化鲜食玉米等品牌农产品。举办了2019东北贫困地区县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共有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四省(区)87个贫困县参加,来自全国32个大型批发市场近200名专业采购商到场,签约总金额达16.81亿元,有力促进了黑龙江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销售,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开发优势特色资源,集聚资源要素,突出集群成链,支持黑龙江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17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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