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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2020-09-18 09:52  点击:1467
发布单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9-17
生效日期:2020-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维护法制统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确认《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

    二、决定对《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修改,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没有重新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见附件2)。

    三、决定对《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见附件3)。

    特此通告。

    附件:1.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公布日期

1

陕环办发〔2015〕91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及《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2015年12月8日

2

陕环办发〔2016〕86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年9月14日

3

陕环办发〔2016〕117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陕西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

4

2018年第1号

( 14-24〔2018〕1 )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通告

2018年5月2日

5

陕环发〔2018〕24号( 14-17〔2018〕2 )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2018年8月30日

6

陕环发〔2019〕37号( 12-19〔2019〕1)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年8月19日

7

陕环发〔2019〕44号( 12-20〔2019〕2)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2019年11月1日

8

陕环发〔2020〕9号

( 12-17〔2020〕1)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年5月18日

 

附件2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公布日期

1

陕环发〔2017〕29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6月5日

 

附件3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公布日期

1

陕环发〔2016〕43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年10月8日

2

陕环办发〔2015〕94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3

陕环办发〔2017〕8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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