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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上报工作的函 (晋农办牧医函〔2020〕38号)
2020-09-18 09:15  点击:1322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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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

    自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零事故”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晋农办牧医发(2020)46)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健全工作制度,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市突出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差距、工作情况不上报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全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进展。

    为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零事故”创建工作,请各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按时做好上报工作,务必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承办,于每月12  日将《全省畜牧兽医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附件)上报我厅,推动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联 系 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18100349407

    邮 箱 号:sxxmsyj@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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