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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垄价20200430号)
2020-09-14 08:40  点击:2707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垄价20200430号
发布日期:2020-09-11
生效日期:2020-09-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
 
    根据《上海市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结合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制度实施,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工作落实,现就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
 
    做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多形式开展业务交流,强化共性问题研究。
 
    二、建立健全审查内部工作机制
 
    各区局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沪市监垄价〔2019〕333号)要求,原则上参照市局模式,由业务部门对起草的政策措施承担初审职责,公平竞争审查部门依据职能承担审查职责。同时,督促区各委办局、街镇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查和清理工作机制。
 
    三、持续做好增量文件审查
 
    审查范围全面覆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和“一事一议”等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应审必审。审查应按照规定流程,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四、建立存量文件清理工作机制
 
    对照审查标准,按照清理重点对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及时废止或修改排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符合例外规定的,在清理结果中予以说明。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及时向市局和区政府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落实总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反映制度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和典型问题。
 
    六、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市局牵头组织以市级联席会议名义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督查,鼓励支持区局对各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七、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优势,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政策措施出台和清理等环节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八、建立宣传培训机制
 
    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对相关负责同志和审查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审查能力,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推动制度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和深入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参照上述工作要求,结合区域特点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附件:
 
       1598843744334353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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