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川市监函〔2020〕591号
发布日期:2020-09-11
生效日期:2020-09-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年)》《四川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我局决定开展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补助经费申报工作,并在2021年对主导制定标准的单位进行事后经费补助。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补助范围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是标准制定项目,不含标准修订项目。
(二)补助对象
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是我省辖区内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起草单位申报公文2份(正式文件加盖公章),起草单位不是省财政预算单位的,公文中需包含银行信息(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
2.《四川省主导完成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统计表》2份(纸质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
3.证明材料2份(纸质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是指能够有效证明标准已批准发布及起草单位排序的相关材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同时标准已出版的,提供标准封面和前言的有效复印件;标准未出版的,提供标准发布单位的相关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制定项目需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电子资料:上述材料的扫描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
(一)起草单位是央属企事业单位的,直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起草单位是省属企事业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三)起草单位是市(州)或扩权县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的,由市(州)或扩权县市场监管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四、截止时间
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方、苏俊
单 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地 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
邮 编:610061;
电 话:028-86607605,86607601
邮 箱:252130919@qq.com。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