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黑应急〔2020〕102号
发布日期:2020-08-24
生效日期:2020-08-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年初以来,省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方案》《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方案》等文件,对全省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为推动今年执法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大执法工作推进力度。各地要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及应急管理部关于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执法等工作。目前,全省市级执法企业865家,已完成389家、占45%,总体进度未过半。个别市(地)执法进度迟缓,如大庆、绥化市仅完成执法计划企业总数的26.3%、27.5%。
二、强化执法工作实施成效。各地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到8月15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立案共166起、处罚970.5万元(其中,因事故处罚占67.9%,比重较大)。从行政执法立案起数和处罚情况看,各地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显著,如佳木斯、鸡西、鹤岗、大兴安岭4个市(地)本级零罚款。同时,市级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执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防止工作流于形式。下一步,各地要全面推进工作措施运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五位一体”监管执法工作模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效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大执法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手段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事故隐患集中公开曝光,杜绝“走过场”“做虚功”,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宣教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深入企业指导服务,提升企业主动遵法守法意识。要创新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和有效措施,省厅将适时推广宣传相关市(地)、县(市、区)典型经验及做法。
四、强化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各地要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保证工作连续性,设立报送信息人员AB角,并按照省厅相关文件时间要求,主动报送执法工作信息。要严格组织各项执法信息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执法工作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突出和难点问题。省厅将定期对各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提示、督办,对工作进度滞后、落实不力、执法不细不严等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列入执法工作重点监督考核对象。
联系人:马冀、史剑锋;联系电话:0451—87013180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