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牧发[2020]21号
发布日期:2020-06-02
生效日期:2020-06-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1-04-29
属性:
专业属性:检验检疫
备注:附件:农牧发[2020]21号.ofd
废止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农牧发〔2021〕7号)
废止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农牧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适应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我部在总结前期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