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3-27
生效日期:2020-03-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便民措施,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要求,我委决定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对办理时限进行规范(详见附件1、2),对行政许可事项部分申请表单进行整合、调整(详见附件3)。
我委对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基础目录清单进行了修改,其中精简的申请材料已经直接予以取消,不再作为审批依据。各地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相关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的更新,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对本级管理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进行进一步精简和压缩。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委。
联系人:廖苇萍 028-86925131
附件:1.四川省部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精简清单
2.四川省部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清单
3.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相关申请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