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黑卫监督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2020-03-01
生效日期:2020-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得到初步遏制,疫情防控取得积极变化,趋势向好,但要清醒认识到,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克服松劲心态,保持状态,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要依法监督商场、超市、“两站一场”、宾馆住宿业、游泳场馆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为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做准备;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各类学校开学前卫生监督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充分发挥各级卫生监督队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主力军作用。省卫生健康委现将《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委遵照执行。
附件:
1.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
1.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
2.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3.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商场(超市)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4.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5.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美发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6.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工矿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7.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住宿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8.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两站一场”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