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发布日期:2017-10-13
生效日期:2017-10-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1-07-08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国务院法制办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