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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 (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2019-03-28 14:35  点击:1432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发布日期:2013-05-24
生效日期:2013-05-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2-06-29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废止依据: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73号) 
    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实验结果表明,H7N9 禽流感病毒对家禽属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有关规定,现将H7N9 禽流感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原农业部第 1919 号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3年5月24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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