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加强专业技术支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我市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实施方案》(苏府[2019]96号)等一系列文件中也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名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测,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局制定了《苏州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要求,就上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10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scqbhc@scjg.suzhou.gov.cn。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