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外资工作,保护在川外商投资企业权益,更好服务在川外商投资企业,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代拟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
1、登陆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网站(http://jhj.s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漂浮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传真:028-66469900。
3、电子邮箱:wzcjgl@investsichuan.cn。
4、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陵路25号501室,邮政编码:610031。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