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现就征集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提出,结合本市实际,符合立法权限,聚焦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二、征集要求。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项目类别(法规或规章)、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同时提供调研报告、法规或规章草案文本以及相关材料。
三、截止日期。征集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四、报送方式。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fzj_nxl@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