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要求,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部门或个人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xzshipinliutong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信件邮寄地址: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邮编850000)。在信封上注明“《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提出修改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8月29日。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