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提升法律实施效果,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促进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根据《南京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以及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12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立法质量及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填写《<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25-83766531
传 真:025-83766528
电子邮箱:njcrbjd@126.com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