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自然生态保护司
电话:(010)65645424、 656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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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06
2.《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