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我厅起草形成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87017260@qq.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