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6-19 10:26  点击:6334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7-19
有效性状态:
备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林草、农业农村两部门共同形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zwszgc@163.com;农业农村部ssbkw@cafs.ac.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资规处(邮编:10071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邮编:100125)。
 
  三、联系电话:010-84238449;010-591932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附件: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0年6月19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上一篇: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贵阳市关于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