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开展《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修订工作。《基准规定》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现将《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地址:daijsaes@163.com
传真:021-22061305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邮编200003
咨询电话:2311741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4日。
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