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结合前期各单位对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反馈意见,我办草拟了《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现在本网站刊登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0年4月3日反馈至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邮编:529000。传真:0750-3168027。电子邮箱:710774480@qq.com。
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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