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在2020年3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qdgsfgc@qd.shandong.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66071
附件:
《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