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00032
电子邮件地址:scjgjfg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 30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