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起草了《南通市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9年8月1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反馈至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联系人:朱青青,联系电话:0513-69818071,传真:0513-69818071,邮箱:40759765@qq.com,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邮编:226018。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