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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亮点解读
2016-11-29 08:26  点击:1097

2016年11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规划全文万余字,详细介绍了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食品伙伴网标法中心列举部分亮点并作简要解读: 

1、食品风险评估方面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解读:规划提到要对限量标准中的重点物质进行再评估,也就意味着涉及真菌毒素、污染物等限量标准会进行修订,类似茶叶中稀土的限量指标是否会取消的信息很值得关注。对于具体哪25种危害因素被列为评估对象以及哪些重点物质出现在再评估名单,目前尚不可知。

2、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方面

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完善基础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及配套检验方法等制定、修订工作。

解读:目前为止,国家卫计委已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千项,既有首次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也有对现有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成果,接下来还会制修订一批标准:包括目前已经有征求意见但尚未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尚未征求意见、但已列入制修订计划的食品安全标准,如:《2016年度食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一批)》中列出的《冷藏乳制品贮运销售卫生规范》等标准。

3、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法规修订方面

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

解读: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基础规章目前有3个,分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按照此规划,国家卫计委未来很有可能将此3个规章修订合并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改革措施是否会列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中也同样值得关注。

4、其他方面

      4.1 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

解读:所谓“三新食品”是指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目前三新食品的管理已经移交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前由国家审批许可的做法未来可能改变,类似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权限下放管理审批,三新的许可权限也可能下放到地方。

4.2 建立相关数据库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

解读:云计算大数据时代,国家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大数据的技术运用,作为食品企业和为企业监管机构服务的第三方,都应该顺应形势发展,重视与食品安全的各类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挖掘这些数据的潜在价值。 

4.2.1 建立我国常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快速鉴定数据库。完善食品毒理学评价GLP管理规范体系。

4.2.2 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

4.2.3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

4.2.4 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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