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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对食品印刷油墨的相关规定
2016-09-30 10:01  点击:4138
    油墨是食品包装印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其中包括: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以及多环芳烃等,这些物质通过物理化学作用进入食品不但影响食品的风味,更会危害到人体健康。 

油墨进入内装食品的方式除了接触迁移,污染物还可通过气相传质和外包装印制时的背面蹭脏。那么,我国对食品印刷油墨有什么强制性规定,对此,食品伙伴网工作人员进行汇总整理。 

相关规定 

我国关于环保油墨方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详细规定了重金属、苯类溶剂、有机挥发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限量要求: 

1. HJ/T 371-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图片1 

图片2 

2. HJ/T 370-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

图片3 

图片4 

3. HJ/T 567-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

图片5  

    图片6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了3 个关于印刷油墨安全要求的轻工业行业标准:

4. QB/T 2929 -2008 

溶剂型油墨溶剂残留限量及其测定方法中规定了溶剂型油墨的溶剂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方法,其残留量总和应小于10 mg/m2,苯、甲苯、二甲苯残留量总和应小于3 mg/m2

5. QB 2930.1-2008

 油墨重金属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一部分:可溶性”重金属规定了油墨中可溶性元素( 锑、砷、钡、镉、铬、铅、汞、硒) 的最大限量要求;

6. QB 2930.2 -2008 

油墨重金属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二部分:铅、汞、镉、六价铬规定了油墨中铅、镉、汞、六价铬的限量要求,总含量要小于100 mg /kg 。

7.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规定: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

8.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标准 明确要求,印刷油墨中溶剂残留总量≤5.0mg/m3,其中不得检出苯类溶剂。严格的标准对印刷油墨的安全环保指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9. 纸巾纸标准

纸巾纸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使用脱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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