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药品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22554565@qq.com
(三)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6035365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