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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