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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
2006-03-27 00:00  点击:9622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5]336号
发布日期:2005-08-12
生效日期:2005-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卫生监管,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作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增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doc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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