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yzc2829@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邮编100125
附件: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
食品动物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组织对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开展了风险评估。评价认为,该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2018年5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
三、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用于食品动物。
农业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