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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 用于食品动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7-12-07 09:14  点击:996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12-06
截止日期:2017-12-26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要求,农业部组织对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进行了风险评估,认为上述3种兽药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存在潜在风险,形成了《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系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yzc2829@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邮编100125
  附件: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
  食品动物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组织对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开展了风险评估。评价认为,该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2018年5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
  三、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用于食品动物。
  农业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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