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切实规范饲料生产环节和养殖环节兽药使用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对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22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关于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使用规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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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邮编100125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