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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成食药发〔2017〕18号)
2017-09-01 10:45  点击:4279
发布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成食药发〔2017〕18号
发布日期:2017-08-31
生效日期:2017-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19-08-30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废止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食药监局,市局相关(处)室,市食药稽查总队,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已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成食药发〔2017〕18号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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