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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的函(桂食药办食生函〔2017〕4号)
2017-05-15 10:43  点击:88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桂食药办食生函〔2017〕4号
发布日期:2017-05-08
截止日期:2017-05-20
有效性状态:
备注: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zhengqiuyijian/28281.jhtml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各处室(中心),稽查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制度,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2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电子邮件:spsc@gxfda.gov.cn,联系人及电话:黄文新,0771-5703072。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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